一 2003-06,我國國務院頒布的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》正式實施,標志著我國醫療廢物的處理進入法制化管理軌道。醫療垃圾的處理過程包括5個段式,即分類、保管、收集、運送及終結處理
二 醫療垃圾的分類是在醫療科室內實行,主要責任人是垃圾的制造者醫護人員 。他們有責任將產生的醫療垃圾分類放人專用的容器中。
三 醫療垃圾的收集、保管 醫療垃圾的收集、保管是醫院院務部門責任,主要由保潔人員將科室的醫用垃 圾捆扎收集送到醫院垃圾轉運站,根據標志分別放置轉運站專用的容器中集中保管,等待城區垃圾處置中心專職人員運輸進行焚燒處理。
四 醫療垃圾處置的標識“標識”是指所有標識圖案或文字的總稱。規范、醒目的標識能給人們一個警示信息,使之對此有所反應。
五 醫療垃圾分類標識
醫療垃圾的分類是醫療垃圾產生者必須承擔的責任,本著就地分類的原則,醫療垃圾的產生者應將各類醫療廢棄物進行嚴格的分類,裝入不同顏色有明顯警示標識的包裝袋或容器內。根據國家衛生部《醫院消毒規范》和環境保護總局 《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、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》